关于编制2015年度二级学院经费决算的通知
日期:2016-01-1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57

 各二级学院:

       根据《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二级学院经费核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通职大[2015]10号)文件的规定,二级学院应在年度结束后按要求编制经费决算。现将2015年度二级学院经费决算编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费决算的编制主体
       本次编制经费决算的主体为: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新的经费管理模式的二级学院,具体包括:机械学院、电子学院、化生学院、建工学院、交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技师学院、海门学院。
       二、经费决算的内容组成
       本次决算的组成由决算表(财务处FTP下载)和决算分析两部分组成。
       决算表的项目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奖助学金和创收经费等五部分组成。金额填列预算金额(或指标金额)、决算金额和结余金额。
       决算分析由经费收支概况、执行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完善经费管理建议三部分组成。
       三、经费决算的编制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编制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内部管理规定,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经费工作的院长负责此项工作。
       2.编制程序和方法
       请各二级学院在编制决算时,首先与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核对全年的预算数或指标数,再核对实际支出数(校园网的“财务系统”中查询或到财务处打印)、学院具体分配数(人员经费和奖助学金)、年初预算表,在此基础上填写“2015年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二级学院经费决算表”,交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
       决算分析应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决算与预算存在差异的原因、经费安排与学院开展业务需要之间的矛盾、完善学校经费管理的建议。
       3.经费决算报送时间
       请二级学院在2015年1月19日前向财务处报送经费决算,包括经费决算表(表格见ftp财务处)和经费决算分析。未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经费决算的,将影响该学院经费指标的结转和下达,从而影响经费报销和用款。


财务处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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