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江苏省第二届轻工业科技技术奖申报开始,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同一技术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4、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5、不受理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项目。
二、申报类别
1、技术开发类: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类: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重大工程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社会公益类: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
三、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 、申报人提交:申报书(含附件)一式2 份,其中 1 份为原始件;申报电子稿;项目信息登记表(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2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号,请各学院于4月初统一送交科产处。
科技进术奖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登陆“江苏省轻工协会”网页( http://www.jsqg.org.cn/Wjzl.aspx?CateId=45)下载。
科研与产业服务处
2016年3月3日